追补春节加班工资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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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8:43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杨耕身来源: 大河报 据《北京晚报》2月17日报道,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春节期间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加班工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责成用人单位为职工补发39万元。 春节加班工资(即“三薪”)被拖欠或被拒付,不是北京一地的现象。“三薪”问题
但是,这并不是最理想的结果,其关键原因是,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它集中介入的时间只有一周,只能是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更重要的是,政府也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写用人单位与务工者之间原有的强、弱悬殊的势力格局。政府只能是仲裁者,注定只能事后介入。 这就必须改变那种先天不对等的势力关系,使利益的双方具备平等对话的条件。我们有工会,作为“娘家”,工会组织正在实现民工也能入会的愿望,但这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兑现的。同时,工会的作用仍有待加强。 或许,像江浙一些地方的务工者的自发性组织,以及一些劳务输出地出现的“民工协会”,在平衡利益双方的格局以及弥补政府介入的不足方面,会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浙江瑞安的企业拖欠皖籍民工工资近70万元,正是在皖籍民工协会的努力下,497名被拖欠工资的皖籍民工在春节前顺利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摘编自《大河报》2月19日文/杨耕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