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不久可望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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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0:38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成都2月25日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冯晓增25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财产保险工作会议上透露,由保监会起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进入法律审核程序,不久可望出台。 冯晓增介绍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保监会新近完成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第三
他表示,为确保这项全国性强制保险制度今年5月1日起顺利实施,同时又避免频繁调整车险条款和费率增加保险公司经营的难度,保监会计划今年上半年仅对目前车险费率进行适度调整,保持现行费率的基本稳定,下半年再根据市场和车险信息数据库建设进展情况,继续推进车险费率市场化的进程。 冯晓增还表示,责任保险是具有很强社会管理功能的险种,今年保监会将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卫生、建筑、公安等各类职业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