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楼门四家非法“小饭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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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2:06 京华时报 | |||||||||
作者: 林色平来源: 本报讯(记者林色平)“为减轻家长负担,本饭桌特推出接送上下学、午餐和午睡服务……每人收费200元。”这是在通州区后南仓小学门口公告栏中贴出的“小饭桌”广告。昨天,记者调查后发现,就在后南仓小区的一个居民楼里,一个楼门内竟有4个非法“小饭桌”,其卫生和交通安全隐患令人担心。
昨天中午,记者按照小广告中标明的地址,找到1公里外的后南仓小区一6层居民楼。当记者打听“小饭桌”时,附近居民问是哪一家的,再打听,原来此楼中2层、3层有4家门对门的经营“小饭桌”的人家。 记者以想为孩子找个“小饭桌”为由,敲开2层一户居民的门。户主夫妇自称姓王,50多岁,他们告诉记者,房屋原结构为2居室,为方便13名小学生中午用餐,特意改成一室一厅。随后,记者看了看孩子们的居住环境,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床,有的只是户主用几块木板搭成的大通铺,13个孩子挤睡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大床”里。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除了王姓夫妇外,其对门和楼上的两户都经营着“小饭桌”,收费标准也都是200元一名小学生,经营者都没有健康证,更谈不上经营许可证。当记者询问接送学生的方式时,王先生说用的是自家的三轮车,“13个学生挤挤就坐下了”。 当天,记者将了解的情况报告给梨园工商所,该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面对执法人员,王姓夫妇吐露了贴“招生”广告的初衷:“每月可从一个孩子身上赚200多元,不用上税,所以寒假过后就招了13个孩子。”但是,当执法人员提到卫生条件和安全条件时,二人低头不语了。 执法人员随后依法取缔了此楼中的四家非法“小饭桌”,并对当事者作出罚款处理。事后,梨园工商所负责人称,近期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非法“小饭桌”进行专项治理。 链接 “小饭桌”一词出现在1997年,当时为了解决一小部分小学生家长中午无法接送子女上下学和小学生吃午餐问题,一些社区兴办了将中午无法回家的小学生接送到学校附近,解决其午餐和午睡问题的非赢利性组织,人们贴切地称之为“小饭桌”或“温馨小饭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