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偷取女友存款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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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2:06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 (记者邓婷)昨天,市二中院对盗窃同居女友13万余元巨款的梁宗伟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2年6月份,来京打工的四川省宜宾县某村农民梁宗伟与女青年黄某在本市一家婚姻
法院认为,梁宗伟与黄某虽系同居关系,但各自保管本人的现金和贵重物品,梁宗伟偷拿黄某藏匿的储蓄卡到银行提取现金,事后向黄某隐瞒情况并潜回原籍,足以认定梁宗伟具有盗窃的故意,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