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途中雇主从车上摔下致死运输公司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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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2:06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搬家途中,丈夫从货车上摔下致死,司机也下落不明。于是,李霞(化名)将司机叶先根及其所在单位———风顺路通运输有限公司一同推上了被告席,索要经济损失21万余元。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上午8时30分,叶先根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此前,法院已通过邮寄方式给家住河南的他送达应诉通知。9点,法官宣布缺席审理。 李霞称,2003年7月3日,她和丈夫刘成(化名)从丰台青塔小区搬家准备去海淀,在路边看到风顺路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货运车,便在和司机叶先根谈妥后,将家当装上了车,在叶的建议下,夫妻俩坐在了货车后斗中。然而,没多久,“车一拐弯,刘成觉得不稳,就去扶液化气瓶,一下摔到了地面……”此后,刘成因伤势严重医治无效死亡。李霞认为,丈夫的死亡是司机违章导致的结果,而叶先根的行为是履行职务行为,其单位风顺路通运输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风顺路通运输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认为,运输公司不应对此承担责任。他说,涉案车辆是河南省固始县某村农民叶先根于2001年9月购买后落户运输公司的,双方当时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中约定,若发生任何违法行为,由叶自负。这位代理人还称,本次事故中,刘成系自愿坐到车后斗中,在过限高2米的铁竿时,又由于其自身过错被剐下,因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据悉,法官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