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签订购房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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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4:33 重庆晨报 | |||||||||
律师坐镇本报热线解答商品房有关事宜 教你签订购房合同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肖玉)昨日上午,众多市民争相打进本报热线966966,咨询购买商品房合同中的诸多问题。值守本报热线的静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斌一一为他们作了解答。
五证是否齐全 刘斌建议: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关注开发商的商业信誉,调查其是否有不良记录。了解核实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齐全。其中还要注意预售许可证(要求是正本或副本原件)上是否注明已抵押,并注意“预售许可证”上有没有其购买之房。 注明验收条款 在付款方式及期限约定上,如果是一次性付款(非按揭方式付款),最好以约定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为宜,并保留一定尾款在办理产权证时交付,从而让购房者掌握一定的主动权。 最好在补充空格上注明:“该房屋要通过规划、质量、消防、电梯方面的验收合格,并且使用永久水电”。 警惕附件陷阱 刘律师强调,应特别注意把口头承诺、广告、宣传写入为书面条款:如在条款空白处应写上广告上承诺的各项设施及其开放使用的具体时间。注意对“本合同如与附件内容不符时,以附件内容为准”的约定要有足够警惕,避免可能导致合同原件成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如遇这些情况,要明确,最好以原合同为准。 实际入住后,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