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市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4:33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屈弓)“对于有案不查、有纪不依,甚至替违纪者说情开脱、袒护包庇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查处。”昨天,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的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电视电话会上,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滕久明强调,广开言路接受监督。

  滕久明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
美妙时光产权酒店 紫光台式电脑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民情,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要增加透明度,使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我们的工作。要切实保障宪法赋予的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认真受理、及时查核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处理,保护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滕久明郑重承诺:市纪委常委会包括他本人,“诚恳地接受同志们的监督,接受市委、全市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和平代表市委组织部在讲话中承诺:市委组织部包括他个人,热忱欢迎、诚恳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真诚地希望大家对他们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他们干部选用工作中的问题,只要举报的问题属实,一定严肃查处,决不护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庆渝在会上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