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出了事行政官员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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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6:52 都市快报 | |||||||||
据新华社浙江省昨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以后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要追究生产经营人员的责任,负责审批监管的相关行政部门的领导也将作为第二责任人受到追究。 省长吕祖善认为,除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原因外,安全生产事故至少还存在4个主观原因:一是生产经营者、行政监管部门领导和广大群众安全意识不强;二是安全事故的责任不
浙江经济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人流物流往来愈加频繁,各类企业生产规模也不断扩大,加上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和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尚未得到有效调整,因此安全生产形势一直较为严峻。全省去年共发生各类事故86246起,死亡8837人,直接经济损失8.38亿元。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10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4起,共死亡45人。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王永明在会上严厉批评了有些官员在事故调查和处理上存在的久拖不决、办事拖拉的作风。他举例说,去年1月,杭州一商场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但直到12月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报告才送到省政府,事隔将近1年,后来有关部门经追查才知道,这份调查报告在一些中间环节被耽搁,比如有个部门领导出差,调查报告在他的案头竟然放了1个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太慢就失去了追究事故责任的意义。”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