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原交通局长一审判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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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7:00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剑、通讯员罗兴国、张琦报道:23日,襄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原市交通局局长陈琦有期徒刑7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琦利用职务之便,于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间,先后收受下属单位市郊公路段有关负责人的贿赂4万元人民币、美元5000元,合计人民币8.1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据悉,襄樊市委已于去年底对陈琦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