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外小孩被狗咬伤 责任在谁?家长和幼儿园各执一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7:16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实习生刘剑英、记者刘瑾报道:在幼儿园外面,小孩被野狗咬伤,幼儿园应不应该负责任?新建县的江东红夫妇和幼儿园交涉多次至今仍未解决问题。 据了解,新建县乐化镇江桥村的江东红夫妇于2003年9月1日将不满5岁的儿子送往“星星幼儿园”托管。但入园不到一星期,江妻万秀去接孩子时,幼儿园的老师却称孩子被狗咬了。第二天,万秀将孩子送往医院治疗,幼儿园当时出了100元钱,并承诺日后再商讨解决
被狗咬伤责任在谁?为此,记者咨询了江西商海律师事务所的孟律师。他分析,这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界定。如果家长一直都是接送小孩上下学的,那幼儿园除了负有园内管理义务外,还应承担一定的园外注意义务即对此事负完全责任;如果家长和幼儿园并没有明确的接送约定,而家长也不是每天接送孩子的话,则幼儿园和家长都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