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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乱“开门”罚单送上门(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7:50 北方晨报
  本报讯记者张大维报道昨日下午,鞍山市铁东区一位姓李的先生拿着收到的处罚通知单,到鞍山市房产供暖监察大队了解被处罚的原因。监察大队杜队长告诉李先生,他没有到房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将临街的住房私自改为门点,并且将临街的窗户改成门,这些都是违反房产管理条例的。因此该大队对李先生下发了处罚通知单。

  杜队长说,近两个月的时间里,鞍山市房产供暖监察大队已接到17起关于改动房屋承重墙等设施和改变住宅用途的投诉。其中,改变住宅用途的投诉占有较大比重。从往年的情况来看,关于改动房屋承重墙等设施的投诉一直排名第一。从2003年至今,擅自改变住宅用途这一问题超出了改动房屋承重墙的投诉。

  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主要体现在:将临街的住房改为门点,并将临街的窗户改为门或直接在墙体上开门。杜队长解释说,没有经过房产主管部门审批,任何人不能擅自改变住宅用房的用途,也不能窗户改成门或直接在墙体上开门。否则,他们将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一定数额的处罚。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可随时向他们举报。举报电话:225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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