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房产“疑难杂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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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7:58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局长接待日深受市民欢迎 本报记者 陈运军 昨天上午一大早,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信访接待室门口便人头攒动。这一天负责接待的是局党委副书记黄荣发。 家住大学路的汪老伯一瘸一拐走进信访室。“你的房子不是已经解决了吗?这次是什么问题?”。黄荣发一眼认出这是一位老信访户。汪老伯拿出一摞资料说:“居住用房是解决了,可生产用房却出现了问题”。原来汪老伯是一位被拆迁户,被拆迁前在厦港一带从事修船个体经营,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最终获得了三套房子和一间15平方米生产用房的安置。汪老伯说,对于三套住宅他没有意见,也办好了产权证,可没想到那间要补给自己的生产用房却是位于楼梯下的一个转台。“现在通知我说产权证办好了,这样的安置我不同意”。 “按道理,位于楼梯转台下部分应属于公摊,怎么会拿来安置给你呢?”黄荣发马上给房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打了个电话,让办事人员调出相关档案材料。经了解,原来是汪老伯与拆迁公司对房屋坐落的理解出现不同意见。“产权证现在还没有生效,如果你不同意,我们再帮你向曾经参与调解的法院申请一下,看能否变更。”一位经办人员的答复让汪老伯满意离去。 汪老伯刚刚从座位上站起来,家住凤屿路的黄女士便疾步走了进来。她对黄荣发说,明明是大家楼梯过道的一部分,可开发商却又将此卖给了同一楼层的一户人家。自己和其他住户为此多交钱不说,由于那里正好安装着公用的电视、电话箱线路,一旦出现问题,要等那一户家里有人才能解决。黄荣发立刻通知勘丈科的一位负责人受理黄女士反映的问题。 在鼓浪屿复兴路和人和路各拥有一处信托房的陈女士担心以后碰到拆迁会吃亏,黄荣发告诉她,关于信托房、侨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已经专门给市政府打了报告,只要手续齐备,退房应该没问题。为了进一步消除陈女士的疑虑,黄荣发还专门安排她找权籍处处长做进一步咨询。 已经是上午11时了,在门口排队的人还不少。黄荣发告诉记者,市民们反映的“疑难杂症”,由于牵涉到历史遗留问题和拆迁安置等多个部门,不一定都能解决,但开辟一个这样的接待日,至少让市民有了一个倾诉的机会。 : 原市房管局自1986年开始建立了局长接待日制度。1996年房管局、土地局合并后,确定每月25日为局长对外接待日。接待日期间主要解决来信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听取市民群众对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来访者的要求和问题,能解决答复的立即解决答复;暂不能答复的,转局信访投诉中心按信访程序办理。此外,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还在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局长信箱收集群众意见,来信由局领导亲自阅批,交信访投诉中心督办。市民群众还可以访问该局网站(www.xmtfj.gov.cn),进行电子信访。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信访投诉中心电话:5108116、5108298 地址:松柏大厦三楼综合服务大厅308、309室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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