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得随意进“”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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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8:0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2004年2月26日 每日出版医院不得随意进“”药本报讯(记者顾盈华通讯员宋国梵)明确高价药的定位,给高价药带上星号。昨天市卫生局表示,凡超过药品最高合理价的药品,都会在医保药品目录中带上“*”号,各个医院在选药时,带有星号的药品不得随意进。记者了解到,每一类药品都有一个最高合理价,但凡超过合理价1.3倍的药品,就属于高价药。如某药品最高合理价为30元,乘以1.3倍后,达到或超过39元,就属高价药。根据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三级医院高价药进货和使用不能超过药品金额数的30%;二级医院高价药进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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