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在校生可生娃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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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8:0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据《成都商报》报道,新学期伊始,山东大学就正式出台了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以结婚,符合条件的还可生育。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首家对“学生婚”明文认可的高校。
山东大学 允许生育目的是规范管理 据悉,由山东大学计生办出台的《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管理的暂行规定》指出: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按国家《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婚学生如要求生育,必须达到晚育年龄,在按有关规定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后方可怀孕生育。在读期间生育的学生,应休学一年。 前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山东大学计生办的张主任,她表示,学校出台这个规定,绝对不是鼓励在校学生结婚,更不是借此炒作。早在2001年,山东大学就对研究生实行了这项政策,这学期才将这项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为所有在校学生,目的是规范管理。 张主任透露,该规定公布后,学生反应平淡,至今还没有学生向学校提出结婚申请,反而是媒体反应强烈,前来采访的记者络绎不绝。 教育部 高校有自主管理权 记者随后致电教育部高教司和新闻办,采访他们对在校生可以生育的看法,有关人员表示,在此问题上各个高校均有自主管理的权利。 新闻链接 2001年底,全国媒体先后报道了武汉大学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一事,但仅仅3天之后,校方突然改口说是“假新闻”。 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规定,允许达到婚龄的在校大学生结婚,据初步统计,天津市南开区当天就有10多对在校大学生领取了结婚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