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去年依法取缔、关闭不法排污企业7300多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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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8:2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五日电(记者赵胜玉)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今天在通报二00三年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落实情况时说,去年依法取缔关闭不法排污企业七千三百三十九家。 据介绍,去年六月至九月,在由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的“全国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
汪纪戎指出,对一些地区污染问题的查处,反映出在不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影响下,企业污染反弹的土壤依然存在。环境监管力度稍一放松,就会引起大面积反弹。这种局面如不迅速扭转,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不可能得到保证,并将严重制约这些地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已将情况通报全国,并就加强环境执法,防止污染反弹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软。对于污染反弹严重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导致地方污染反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据悉,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使责任追究有法可依。 汪纪戎强调,国家环保总局将继续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和稽查工作力度,对出现污染反弹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