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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价成热点中的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8:44 现代快报

  新闻索引:昨天上午9点,离江苏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网上直播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网络聊天室里已是一片沸腾,50多条网民的提问提前把省建设厅厅长周游的电脑屏幕挤得满满当当。记者看到,百姓的提问多集中在拆迁、房价。对此,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作了详细的分析。拆迁:六程序少一个就是非法

  在昨天的直播现场,有一些网民向周游厅长提出很尖锐的问题:是不是民宅就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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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的名义强行拆除?老百姓的房屋难道能说拆就拆?对此,周厅长立刻作出答复。

  周游说:“省相关条例对拆迁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即使需要强行拆除,也要经过必须的程序才能执行,绝不可能随便拆除。同时,省人大和省政府还对拆迁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根据省《拆迁管理条例》,每个拆迁项目都必须经过六个程序,即: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进行拆迁评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实施房屋拆除。符合这六个程序,拆迁就是合理合法的,违背这六个程序,拆迁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你当即就可以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投诉。”

  周游还就当前江苏城镇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拆迁规模过大]

  近两年,全省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急剧扩大。2002年,江苏城镇房屋拆迁总量达2000万平方米,超过前两年的总和;而2003年上半年,江苏拆迁总量又超过上年。拆迁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等市场供应体系不相匹配。直到2003年下半年,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下发后,这一现象才有所缓解。>>[补偿标准偏低]

  国务院和江苏省《拆迁管理条例》颁布以后,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由实物安置调整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市场评估来合理确定价格。但是,一些地区仍实行单一的货币补偿拆迁方式,而且货币补偿又没有完全按照“市场化评估”确定拆迁补偿金额,以致同一地段的拆迁补偿价与市场商品房价格形成很大反差。>>[中低价房太少]

  目前的拆迁项目,大多为人口密度大、户均面积小、房屋状况差的片区,不少被拆迁家庭是经济和住房的“双困”户。绝大多数被拆迁户只能购买中低价位、而且是小户型的住房。而南京的住宅结构中,经济适用房建设量并不大,中低价位或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也难找,再加上二手房价格不断攀升,造成被拆迁户买不到或根本买不起合适的住房。

  周游厅长表示,今后,江苏将从维护稳定的高度,妥善处理拆迁矛盾和纠纷,坚持依法拆迁。房价:四大措施平抑过快上涨

  最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和城市改造步伐的加快,江苏部分地区商品房(特别是商品住宅)的价格上升较快。有这样一组明显的数据:2003年江苏省商品房屋平均每平方米价格为2155.64元,同比每平方米上涨219.9元。其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为1975.98元,同比每平方米上涨159.17元。办公楼平均每平方米价格为4140.30元,同比每平方米上涨593.70元。商业营业用房平均每平方米价格为3480.61元,同比每平方米上涨418.96元。>>房价涨幅:大大高于零售商品

  据统计,江苏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增长绝对值居前三位的是苏州、扬州和镇江,平均每平方米价格分别上涨409.71元、407.18元和234.88元。南京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上涨89.43元,并不是最高。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2003年江苏商品房住宅销售价格涨幅为8.8%%,低于江苏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4.4个百分点(2003年江苏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9262元,增幅为13.2%%)。2003年江苏社会零售商品价格指数为99.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由此可见,2003年江苏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虽低于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但却大大高于社会零售商品价格涨幅。>>上涨原因:拆迁过多供求失衡

  分析房价快速上涨原因,主要为:一是房地产市场供求失衡,求大于供,拉动房价上涨;二是房地产市场供应存在结构性矛盾,住房与非住房、高档住房与普通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比例不够协调;三是住房市场供应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经济适用房建设量逐年下降;四是拆迁规模的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消费产生了很大影响,加剧了供求矛盾。>>新建住宅:普通商品房不低于70

  %%目前,房价上涨问题不仅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准备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平抑商品房价格的过快上涨。一是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商品房的建设力度,调整商品住房的供应结构,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问题。具体做法是使各地每年的普通商品房建设不低于住宅建设总量的70%%,经济适用房建设不低于住宅建设总量的10%%,建立和完善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廉租住房供应制度。二是积极配合土地主管部门切实制定好土地供应计划,充分发挥土地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适量增加商品房开发用地的供应量。三是适当控制城市房屋拆迁总量。四是采取措施限制“炒房”中的投机行为,加快建立房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人大代表建议立法治“房虫”

  昨天,黄维华等11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一份议案,建议制定相关法规,严厉制止以房炒房、哄抬房价的行为。

  议案说,在一些地方,早在某些房产商策划和营建住宅小区的过程中,已有本公司职员或圈内人士先行预订“期房”,而其所订购之房,则往往被随即转手于房产中介机构,原购房者因而从中获得高额的收益。

  11位人大代表认为,以房炒房、哄抬房价的非正常商业行为,需要及时制止,让人民群众成为经济发展的真正受益者。

  作者:快报记者 高路 赵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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