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购买经济适用房 资格应该先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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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9:00 胶东在线 | |||||||||
大众日报济南讯 近日,省城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情况,到今年底,省城将建成经济适用房400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1700元。这对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大喜讯,但在高兴的同时他们也有顾虑: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怎么认定?经济适用房会不会被有钱人买去? 家住省城的李先生便有这种想法。李先生月收1000元左右,妻子无工作,儿子上高中
李先生的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一些地方政府投巨资建了经济适用房,但因资格认定、适用范围不准确、房屋面积过大、政策走样等原因,不少经济适用房没有被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而被有钱人、有房的人买去,或高价转手卖掉,或出租他人,致使不少中低收入家庭“望房兴叹”。 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呢?以公开促公正。有关人士认为,让经济适用房真正用于中低收入家庭,关键一条在于严格审查购房资格,并进行公示。北京的做法值得借鉴。北京自今年1月10日起,居住在城市的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报材料要在指定的几个场所向社会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人举报,申请人才具备购买资格。同时在媒体和公示栏上设举报电话,成立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联合核查小组,对被举报的家庭,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这一做法既保证了经济适用房真正用于中低收入家庭,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记者 任迪 报道)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