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他人后残忍撕票 哈尔滨二凶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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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9:06 东北新闻网 | |||||||||
东北网哈尔滨2月25日电(解娟记者雷蕾)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处绑架他人后残忍撕票的两名被告人王政武、李贵有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据介绍,王政武、李贵有均为无业人员。2003年5月19日晚23时许,二人来到被害人赵某居住的楼下,持刀将驾车回家的被害人赵某绑架并索要赎金20万元。被害人打电话让其朋
二人害怕罪行暴露,将被害人的奥拓车遗弃。王政武当场分得人民币1000元,李贵有分得4600元。次日,李贵有持被害人的银行卡在交行某支行取出人民币10000元,分给王政武1000元,自己留下9000元。27日,二人被公安机关捕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政武、李贵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致人死亡已构成绑架罪。二人持械绑架被害人后并将其杀死,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二人系共同犯罪,均为主犯,故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认定二被告人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编辑: 王恩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