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将调整银联负责人澄清三种误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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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9:19 天津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以下简称《分配办法》)将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有关负责人25日就有关各方所关心的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澄清了目前社会上对《分配办法》的三种误解。 误解一:商户手续费=发卡行收益+银联网络服务费。这位负责人说,商户手续费是
误解二:医院和学校不交跨行手续费。这位负责人说,《分配办法》规定“对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发卡行和银联暂不参与收益分配”。不能就此简单认为医院和学校类商户的收单机构不能收取商户手续费。 误解三:跨行POS交易新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8%到1.6%不等。这位负责人说,为促进受理市场全面发展,《分配办法》在确定了两个基本层次的商户类型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后,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商户行业进行了适当细分,并暂时分别确定了收单机构向发卡行和银联支付的三类费用标准,即0.4%、0.8%和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