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3月1日发行2004年凭证式国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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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9:19 天津日报 | |||||||||
姚润丰齐中熙 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记者姚润丰齐中熙)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将发行总额为450亿元的2004年凭证式(一期)国债。 本期国债3月1日开始发行,3月31日结束,各承销机构将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其中3
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具体办法比照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