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夫“命根子” 吃醋女子菜刀砍向“情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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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9:32 桂龙新闻网 | |||||||||
因怀疑自己丈夫有外遇,趁丈夫熟睡时用菜刀割丈夫“命根”,并举刀将丈夫的所谓“情人”砍成重伤。2月24日,记者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刀割丈夫“命根”的杨某被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3年8月10日凌晨4时多钟,一阵凄惨的呼救声从富川县某小学传出,一女子捂着鲜血直流的头跑下楼,冲出学校大门,搭摩托车疾速而去。目击者富川某小学黄老师报了警。
富川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杨某持刀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杨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月20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都市报记者李 辉 黎 宇 )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韦力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