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砍伤他人来津又施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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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9:33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邢泉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邢泉】被告人在家乡砍人致伤后来津,又假意购买手机并趁店员不备携带价值人民币2220元的两部手机逃走。昨天上午,公诉机关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将被告人起诉至河西区人民法院,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后果,故应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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