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昨首次细则性审议《行政长官选举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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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0: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26日电澳门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首次细则性审议《行政长官选举法》,并邀请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等政府代表列席会议,讲解法案内容。双方并交换个别法人的投票资格、选举委员会的宗敎界委员局限于宗敎团体的领导层人选担任、如何全面体现全国人大代表作为选委会当然委员等问题的意见。 澳门日报报道,关于行政长官的出缺问题,法案仅规范了身故及免职两情况。然而,按
委员会主席梁庆庭表示,委员会将会从审视法案是否符合民主、开放、公平、公正等原则的角度,分析法案的具体内容。他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就《选举法》踊跃发表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