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请来律师“坐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0:3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派出所也要“请”律师,这事新鲜。据说,是因为如今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也需要律师的“保护”,此外也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昨日上午,福州市鼓楼区东街派出所与福建吴浩沛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作协议书,该所成了福州市第一家在所内设立法律咨询点的派出所。 “现在民警有时也成了‘弱势群体’,也要律师的‘保护’。”该所治安警长李枝钢
该所所长林少瑜说,处于繁华闹市区的东街派出所,治安状况较为复杂。民警在办理治安行政案件时,由于一些群众对法律不了解或因经济困难得不到必要的法律服务,会影响案件的处理质量和效率,还会无端遭到非议。派出所请律师这是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个有益尝试,有利于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化解和消除社会矛盾。 据了解,该所律师每个月5日和25日上午都要到派出所法律咨询窗口接受案件当事人、群众的法律咨询。 (本报记者 林洪涛/李进/王浩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