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证下月起开始年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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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0:4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3月1日起,福州道路运输经营户和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开始。今年的年审工作将严禁各种搭车收费行为,违者严肃处理。 凡企业注册地和车籍地在福州,从事营运、汽车租赁、道路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的经营业户与运输车辆,均应参加年审。年审时间从2004年3月1日起至2004年7月31日止,逾期按超期年审处理。
对运输违章行为尚未处理的,处理后进行审验。对企业经营范围超越企业等级标准要进行调整;对年度审验不合格的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不超过三个月),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按规定给予降级处理或予以取消经营资格。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从年审工作开始对未达四级以上经营资质的企业停止新增委托营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工作。 (本报记者 薛辉/钟丹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