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贪官何以待“三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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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1:12 光明网 | |||||||||
一刀 文 福建省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送上法庭受审。细心的人们不免产生疑问:林龙飞在当地人称“三光书记”:“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可见其恶行恶名已非一时一事,怎么直到样样“搞光”才受到惩处呢?
是隐藏太深么?林龙飞犯罪几乎是公开的。林卖官,人称“官位批发中心”;林好赌,周宁县的许多干部都知道;林搞女人,更有人积极“牵线”……如此等等,不说路人皆知,起码臭名昭著,林周围的同事、上级的领导就充耳不闻、装聋作哑吗? 是犯罪时间太短么?林任县委书记7年,“上任不久就开始收钱,最近几年愈演愈烈。”这个过程决不能说短,与之共事或领导他的人想来也并非小数。即使有人姑息、纵容,更多的人为什么也都是非不分、麻木不仁呢?(《工人日报》2.23)(来源:文摘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