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回复请许个期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1:2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静)“一个月内赶场似的参加了8场招聘会,投递了近20份自荐书,可回复的只有4家,其他便杳无音信。”24日,西安财经学院财会专业大四学生小张苦恼地说,招聘单位不管录用与否,能否给一个答复,别让大家为求职焦急地空等? 据小张介绍,春节过后,她几乎是逢“会”必入,逢对口单位必投自荐书,可是投递容易回复难,一个月来,投递了近20份自荐书,只有4家单位予以回复,都是通知她去面试的
招聘回复究竟如何规范管理?据了解,上海市去年已经出台《上海市人才招聘会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招聘单位现场收取应聘者的资料后,对应聘相关岗位并提供求职资料的应聘者,在招聘会后一个月内,招聘单位应就是否聘用予以答复。 西安市人才市场有关人员向记者介绍,我市目前还没有对“招聘单位收取资料必须回复”做硬性规定。他认为,现在求职人员数量较大,如果要求招聘单位对应聘者一一回复,可能不太现实,但是招聘单位至少应该做到,收取材料时“应给应聘者一个明确期限”。在招聘会场就将答复期限与招聘条件一并列出(譬如“一周内不予通知,即视为没有录用”等),这样无论对招聘者或求职者,都较为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