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亲历社会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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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3:58 南方周末 | |||||||||
消费者言 邵经侠 为了更合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以解百姓看病后顾之忧,将沿用多年的"公费医疗",改革成如今的"社 会医疗保险"(简称"医保"),这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然而,我认为,我所住的华中某市在制定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时,对当地的具体情况考虑似欠周全:划归个人账户的门 诊费太低,而住院的"门槛费"又偏高,致使许多患者难以承受。因此,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值得怀疑。 例如:退休人员以70周岁为界,分别按本人上年退休金的4.8%和5.1%划入个人账户,作为门诊和购药之用 。在当前药费奇高,而这些年事已高又多疾病缠身,且都是从低工资时代过来的人,每年只划入账户区区几百元,实属杯水车 薪。 至于住院,初始"门槛费"定为900元,后改为800元,但还着实偏高;而医保《药品目录》的面又太窄,不足 以医治一般疾病。因此,名义上医保可报销医药费的85.6%,但在实际操作中,患者负担多在50%以上,而非14.4 %。 笔者年届古稀,双目患老年性白内障,视力严重衰退,险些致盲。 2003年进入医保后,经向市医保中心 咨询,证实白内障手术可按85.6%报销,窃喜。 住进市医保定点医院,一切手术顺利。出院时,院方向笔者索要的费用占总费用的50%强,理由是,按医保规定: 甲类药(指医保制定的《药品目录》用药)按85.6%报销。而在第一只眼睛手术时,实际发生甲类药费802.59 元,占总费用(下同)的18.9%,扣除800元"门槛费",医保只报销2.59元的85.6%,几乎等于全部自费。 乙类药械2106.40元(占49.5%),先由个人负担10%,下余再按比例分摊。人工晶体670元(占15.8% )报销50%。其余673.60元(占15.9%)全系自费。 结果,住院总费用4252.79元,个人自付2128元,占50%强。 从住院医药费明细表中可以看出,所谓《药品目录》全系常规性检查及消炎类药,有关白内障治疗药械均列入乙类药 中。匪夷所思的是:摘除白内障必需的一次性刀具及电凝线全划归自费。 据市统计局资料,去年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20元,而已退休的中低收入人群,远达不到这个标准。据笔者在 病友中了解,他们月退休金多在300-500元之间。由此不难看出,若双目白内障手术,其自付费用将耗去本人一年半载 的"养命钱"。 顺便提及,时处转型期的医院,也是"生财有道"。如一台白内障手术历时15分钟,显微镜收200元(估计是折 旧费)。当然,医用显微镜系进口精密仪器,其价格几何,患者无从知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其磨损率极低。据笔者测算, 按每周工作二三十个小时计,一年可回收100多万元,如用上10年,其货币回笼就是一个很可观的天文数字了。不知定价 和审核部门是否算过这笔账? 其次,往日住院,医院都是免费发"病号服",如今住院指定在院内购"手术服"(购衣单据开的是"治疗费"), 连枕头也需自费购买;住院床位则被分解为:医保床位费、医保自费床位费、终末床单消毒费、终末消毒床罩,等等,大有巧 立名目"乱收费"之嫌。 笔者曾质疑此类收费是否合理。而医院的医保中心却振振有辞:这绝对是按市医保中心的规定收取的,并且是经过物 价部门审批的。 这就是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部分现状。 人们确信: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政策(包括医保政策在内),都是经过专家论证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查的,但也不排除 有"合法却不合理"及"合理却不合法"的事实存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