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输了官司少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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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2:43 京华时报 | |||||||||
作者: 记者杨文学 通讯员于春华来源: 本报讯(记者杨文学通讯员于春华)托运的货物丢失,货主状告火车站。但由于货主虚报货物保价,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昨天判决,火车站只做部分赔偿。 去年9月,李先生从哈尔滨向北京发运了价值30万元的600辆山地车,他保价6万元。但
法院认为,火车站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遗失货物,应对货物短少承担赔偿责任。但托运人虚报保价,实际损失超过保价额的部分不能赔偿,故判决火车站赔偿对方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