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首次举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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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5: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成都法院首次举行类似听证会,律师建议政府部门可引入这一制度。 昨日上午,武侯法院在成都法院系统中首次举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听证会”,成都市民杨女士及其代理人因“法院给了我们一个说话机会”而感谢不已。 市民杨女士原住在成都玉林南街1号,该地段于去年下半年被列入了改造范围,杨女
“今天将你们双方召集起来,主要是想听听你们双方的意见,以便尽快解决问题。”昨日上午9时30分,武侯法院行政庭庭长张莉开始组织双方听证,“不是正式开庭,所以大家不必太拘束,你们也可以提交证据……” “她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面积为92.6平方米,根据产权监理处确认的结果,拆迁补偿应参照这一标准执行。”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的代理人主要表达了这一意见,但杨的代理人却“打岔”提出:“我们的实际面积应为133平方米,因此应按这一面积进行补偿。” “我们真的很感谢法院为我们举行听证会,感谢法院给我们老百姓说话的机会。”正式陈述意见前,杨的代理人连声对法官表示感谢。 律师王智说,城市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近年来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既然飞机票、火车票价格变化实行听证会制度,那么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能否也引入听证会制度呢?特别是补偿价格问题,应当还被拆迁户参与权和话语权。 赵戈记者张学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