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和台港澳人才可领“四川绿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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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6:4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从现在起,在川工作的外籍和台港澳人才也可申领有“四川绿卡”之称的《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了。近日,省人事厅出台《关于在办理〈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中对有关具体问题进行处理的通知》,对外籍和台港澳人才如何办理《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作出细致规定。 《通知》首次将在川工作的外籍和台港澳人才纳入《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的发放
其中,外国专家凭护照,公安部制发、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州)以上公安出入境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发、省外办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其他外籍人士凭护照,公安部制发、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州)以上公安出入境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发、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台湾同胞凭公安部制发、市(州)以上公安出入境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澳门同胞凭公安部制发、公安机关签发的《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周旭本报记者黄先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