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潼关原书记打黑不力被追究领导责任而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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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7:2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通讯员 刘碧娥 记者 华新)渭南市纪委近日在向省纪委呈报的《2003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报告中,汇报了潼关县原县委书记李纪计,原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元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李纪计在任潼关县委书记期间(1999年任潼关县委书记,2002年10月被免职),王元安在任潼关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1998年10月任潼关县委副书记、县长,2002年10月被免职),对政法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对本县出现的司法腐败和不正之风负有领导责任;收受他人礼金,构成接受礼品错误。2003年12月19
李纪计任潼关县委书记期间主要错误事实 对潼关发生的一些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1994年至2001年4月,李文军、盛福会为首的团伙作案33起,伤及群众80余人。潼关县委没有及时发觉,更没有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打击,导致社会治安管理混乱,黑恶势力活动猖獗。政法队伍建设抓得不紧不实,部分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严重。省委调查组2002年查处了潼关县11名违纪干警,其中4人移交司法机关;潼关县发生了“9·13”父子假警察事件,影响十分恶劣;潼关县黄金生产秩序整顿办公室长期私设“小金库”,1997年1月至2002年,“小金库”资金达123.2万元。 违反规定临时动议任免干部:2001年4月,潼关调整县直部门班子,黑社会性质组织主犯李文军要求李纪计让赵某当矿管局局长,李纪计临时动议,改变预定人选,违规提出干部人选名单并提交县委常委会任命。 接受礼金1.2万元:2002年春节前,如愿当上潼关县矿管局局长的赵某到李纪计家拜年,将装有1万元的信封放在李的沙发上,李推辞后收下;春节后,潼关县法院刑庭庭长孙某到李纪计所住公寓将装有2000元的信封放到茶几上,李收下。 鉴于李纪计能积极配合调查组核实问题,认错态度好,依据有关规定,经渭南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纪计撤销潼关县县委常委、县委书记职务处分。 王元安任潼关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主要错误事实 对本县发生的一些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黑势力猖獗,县委县政府没有及时发觉,更没有及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打击;利用赴山东考察之机,带领考察团绕道香港、澳门公款旅游,将花费的3.15万元在潼关县黄金局和矿管局报销;接受礼金5000元等。 王元安身为县委副书记、县长,对潼关县公安队伍出现的问题没有足够重视,制止不力,查处不严,对整顿办“小金库”问题不能及时纠正,负有领导责任;收受礼金构成接受礼品错误。经渭南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元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