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体检'快捷 广西运管局取消部分审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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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7:50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兴安2月24日讯(记者莫仁力通讯员黄敬良)2月23日,记者从在桂林市兴安县召开的2004年全区运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自治区运管局取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指定检测站等7项审批事项,下放四级、简易客运服务站的设立及定级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减少业户的办事环节和时间。 取消的7项审批项目有:取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指定检测站的规定,在市级范围内
取消客运普通班车变更直达班车需终到地签署意见的做法,由起点市运政机构审核后报自治区运管局审批;取消普通货车购置、零担货物运输班线的审批,实行报备制;取消丙类汽车维修及摩托车维修立项申请审批,改为申请人筹建完成后直接报运政机构进行开业审批;取消维修业户的合并、停业或歇业后向原发证的运政机构备案。 下放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有:四级、简易客运服务站的设立及定级审批下放市级运政机构负责,审批定级后报自治区运管局备案;跨市客运班线临时绕道证明下放市级运政机构核准办理;从事第四类大型物件运输、集装箱运输下放市级运政机构审批; 设立三级及以下货运服务站下放到市级运政机构审批,审批后报自治区运管局备案;甲类维修企业的年度审验由市级运政机构审验,自治区运管局每年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审验;8座以下小客车和1吨以下小型货车的《营运证》由县级运政机构核发;维修从业人员《上岗证》、农用运输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下放到县级运政机构核发。 责编:蒙卫芝 胡恩(实习)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作者:莫仁力 黄敬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