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居改非"应否一刀切 物管立法听证会旁听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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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7:50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2月27日消息:“我所在的小区有3栋楼,第一栋楼有230套房子,住户只有11户;第二栋楼有230套,住户只有47户;第三栋楼有224套,住户只有41户。其他的房子全都开起了各种各样的公司,从美容院、按摩室到学校啥都有!” 这是市民杨绍刚的一块“心病”:大量公司“进驻”住宅小区。在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关于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规范设定问题”备受听证参加人关注,杨
据有关部门介绍,业主改变物业用途,将住宅改为非住宅,或者将非住宅改为住宅,是引发相邻关系纠纷的重要起因。杨绍刚的观点,得到了许多听证参加人的赞同。 可同是听证参加人的姚允涛却不这么看。他从事开业指导近4年,发现经营场所租赁费的飞涨,已成为创业者的一大难题。他说,国外家庭型行业已成为第四产业、第五产业,上海已具备开办家庭型行业的客观条件,政府应当扶持居民在家创业,允许适合性的行业工商登记注册在家。他提出,物业使用性质合理合法的改变应予支持,但应建章立制,遵章守则。一位下岗人员“现身说法”:他在家中开了眼镜店,既不扰民,又解决了自己就业问题。另一位听证参加人也认为,小区里的理发店又便宜又方便,真要取缔了还不习惯。 对于这样的说法,听证参加人何莉雯表示强烈反对。她所在小区从竣工起,先后出现了骗子公司、服装特卖会、按摩院、传销公司等,居民们气得不交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维修基金,公司业主、住宅业主和物业公司三方矛盾日益激化。她认为,住宅楼人口无限膨胀,会使按住宅楼标准设计和配置的各项设施不堪重负。更为严重的是,因商务楼和住宅楼设计上的差异,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她还发现,办公现象最严重的是市中心交通便利的中高档住宅楼,真正需要政府扶持的4050人员等无力购买或租赁这样的房子。她大声疾呼,降低创业门槛不能成为损人利己的“遮羞布”。 一位律师则认为,业主购买物产,物产便成为业主的私有之物,宪法赋予公民对自己私有财产具有充分的支配处置权,“居改非”是支配处置其私有财产的一种形态,别人无权干涉;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你同样可以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他相信,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迟早会被社会各方接受。 “居改非”该何去何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听证参加人的意见会形成报告,供委员审议时参考。常委会的立法决策将努力符合最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