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合作办学 民办教育有新助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7:58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冯舒玲)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全区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区民办教育发展有多项大的突破: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及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办学;支持区内学校与区外名牌民办学校合作办学,并创造条件吸引外地学校在我区办民办学校;鼓励企业所办中小学进行改制试点,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通过出租、租赁、转让等形式盘活现有资源。
目前,我区共有33所民办中小学,师资和生源问题一直是困扰民办学校发展的难题。我区将通过公办学校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档案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身份不变,在教龄计算、职称评定及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提高民办教师待遇等办法,促进公办和民办学校之间的相互交流。还准备对民办学校进行核编,在每年的公派优秀教师支教和大学生支教队伍中争取一定的比例,发展民办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在生源上,通过“名校带民校”把闲置资源盘活,扩大优质教育。目前我区已实施了银川一中与宁夏建华学校、石嘴山三中与石嘴山育英实验学校合作办学。还将通过公办学校转制,激活机制,改善薄弱学校发展。原银川郊区中学已成功地进行了改制实验,目前成为银川市品牌学校———银川高级中学。建立鼓励民办学校发展的激励机制,对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办学确有困难的民办中小学从政策、资金、设备上给予扶持。同时成立民办教育基金会,用于民办教育研究、重点项目建设、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资助贫困生等。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