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竹”撞死灯光师一案开庭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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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8:14 新华网 | |||||||||||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认为高虎事发当天———去年3月22日在第一次驾驶面包车、不熟悉车辆性能的情况下,因操作失误,驾车时未能刹住车辆,致使灯光师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高虎刑事责任。高虎的辩护律师王君洪则就鉴定中的疑点进行了辩护。他说:“3月25日,公安机关鉴定高虎事发时驾驶的面包车刹车不合格。4月8日,在对该车进行第二次检测时,发现该面包车几乎没有刹车,制动系统漏油。4月9日,车子被修复,这点在公诉人的材料里有特别说明。5月11日山东交通大学教授又做出鉴定,认定车辆系统是合格的。这个最后的结论只能说明该车在经修理后制动系统的现状,不能说明事发时车辆的制动系统状况,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高虎昨天在接受采访时情绪很激动,语速快得有些口吃。他坦言现在心情非常糟糕,“审判员常常打断我们的辩护,明显就是带着成见的。”他说自己已经做好败诉的准备了,但肯定会上诉。“最坏的结果就是判我过失杀人罪吧,挺迷惑的。”高虎还表示,庭审结束后他曾向死者妻子道歉,希望能得到对方谅解,但对方不予接受。 律师王君洪则认为高虎当时是在拍戏,道具等的安全问题完全是剧组的责任,发生事故对高虎而言是不可抗拒的,他不应负任何责任。他说:“如果法院能从事实本身出发,依法审判此案,那么他有100%胜诉的把握。”现在他们正在等法院通知第二次庭审。 新闻回放 去年3月22日,高虎在青岛市中山路百盛商厦拍摄电视剧《情错》时,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将剧组灯光师冯子永挤伤在附近的灯柱上,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录像 检察机关当庭提供了剧组拍摄的事发现场图像资料:一开始出现的画面是电视剧《情错》的拍摄提示板,上面标注有“第2集第50场”字样。随后,画面上出现了高虎驾驶的白色面包车,面包车冲着摄影机的方向驶过来,随着面包车越来越近,能听见录像中有人喊:“快停车”,紧接着,画面上出现的是倾斜的地面以及晃动不清的图像,很显然摄影师倒了。整个拍摄画面有几秒钟的时间。(实习生陶丽娜)新华网版权与免责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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