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捉婚外情要公证老公的短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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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8:30 都市快报 | |||||||||
云南消息据新文化报报道,“睡了没有,现在特别想你……”昆明一位少妇发现丈夫手机里有婚外情的秘密,为留下这一证据,她手持丈夫手机来到公证机关要求公证短信内容。前日,盘龙区公证处通告当事人前往领取公证书。公证人员表示,该手机短信公证在云南尚属首例。 发现丈夫变心短信
经办此项公证的盘龙区公证处负责人介绍,前段时间,少妇李丽(化名)来到公证处对公证员说,她无意中看到丈夫手机里面有陌生手机号发来的10余条短信,上面都是和她丈夫谈论恋情以及打算离婚之类的内容。她隐约感到丈夫在外面已经有了外遇,为了把这组证据保留下来,以便将来发生感情危机时,不至于空口无凭,她向公证处申请对这些短信进行公证。 接到李丽的申请后,公证员感到如果作证据保全,会不会侵犯到男方一方的隐私? 经反复讨论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公证处决定为手机上的短信内容进行证据保全。 11条短信触目惊心 记者在这份公证书上看到,信息记录一栏下记录了11条短信,其中一条这样写道:“如果离婚,我们6个人中受到伤害的是你女儿、我老公和我儿子。如不离,我、你还有你老婆我们3人都不开心。烦烦烦!”正是因为看到这些短信,李丽认为丈夫另寻新欢,有了外遇。于是,她想到了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法律保护。 公证短信非常有用 盘龙区公证处主任分析此案后认为:该女士的做法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用,很及时。从公证的角度来说,这类证据如果不经过公证的程序就会很容易丢失,通过证据保全的方式,公证员在整个公证过程中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客观、真实、原始地对短信内容进行记录,出具公证书。以后在法律上作为证据出示,其效力是最强的。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