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 自首只剩三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9:1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张斌)“今日起离投案自首限期只剩最后3天!”昨日,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交通肇事追逃的一位警官称,逃逸者万勿心存侥幸,应尽快自首争取从宽! 去年底,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敦促交通肇事人员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2月29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了解,目前投案自首的人不多,不少肇事逃逸者仍持观望心态。
据介绍,数日前一名湖北随州男子从老家到广州交警部门自首。据该男子称,去年11月8日,他驾驶的大货车在行至京珠高速某出口处时因爆胎翻车,当场导致车上一名乘客死亡。按照《刑法》,这名肇事男子可被判处有期徒刑3-7年,但考虑到他有自首情节,法院决定从轻处理。 据悉,自《通告》发布后的近3个月时间里,市交警支队追逃分队已抓捕近20名交通肇事逃逸者。“对于被抓捕的在逃肇事者,肯定会提请法院从重处罚。” 2月29日,追逃民警将兵分五路,分别前往湖南、河南、山东、陕西等10个省份,对26名肇事逃逸者进行抓捕。“我们已掌握这些在逃肇事者的大部分情况,抓他们其实不难,希望他们能抓住最后3天的机会来投案自首。”(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