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法规出台 司机肇事逃逸终生不得开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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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9:1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乌鲁木齐晚报》报道,乌鲁木齐5月1日即将执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表示:个别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逃避责任,不但不救人反而会驾车逃跑。以前对于肇事逃逸,只是根据《交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但是从今年5月1日起,对于这种行为将被从重处理: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