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女教师讨回了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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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9:38 生活报 | |||||||||
本报讯本报曾报道了《女教师打工四个月反欠学校九万元》一文,反映哈市十星文化艺术学校聘用的女教师庞秋菊上课4个月,课时费分文未得,反被学校索赔9万元的怪事。2月20日,庞秋菊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她起诉哈市南岗区十星文化艺术学校返还课时费的官司赢了。南岗区法院一审判决十星文化艺术学校返还她的课时费7850元。 据了解,2月10日,南岗区法院民庭开庭审理了这起劳动争议案。庞秋菊向法庭出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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