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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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9:50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黄全权刘羊)从3月1日起,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将不被批准建设。违者将受到法规的追究。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第一部有关灾害防治的行政法规。据了解,《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正式确立了“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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