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法院将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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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0:12 燕赵晚报 | |||||||||
受害者,请你大胆站出来 本报讯裕华区人民法院日前在全国率先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市民称这是一件大好事,不仅使反家庭暴力有法律做后盾,还给将要施暴的人一个警示。据悉,今年我市将在各级人民法院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有关人士希望受害者不要碍于情面,要大胆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表明法院审判工作不断走向专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说,反家庭暴力是法院审判职能的一部分,在民事审判庭设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更好地开展婚姻调解工作。 裕华区裕东办事处副主任王金凤是第一批“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特邀陪审团成员之一,她说:“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非常有必要。”她说,个别女同胞在家中受到伤害,不知道保护自己,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甘愿受欺负,不敢站出来为自己申辩。也有一些女同胞到办事处来投诉在家庭中受到暴力行为,可是居委会、妇联等单位对法律掌握不多,在处理中有许多不便。“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的成立,为依法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审判中,特邀陪审员和法院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审理,也加强了法院与妇联的合作。 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裕华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说,在生活中遇到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向居委会、妇联组织反映情况,如果无法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可以马上受理,通过“反家庭暴力合议庭”进行审理。来自各级妇联组织的特邀陪审员与法院人员拥有相同的权力,一起对案件进行审理。合议庭认定为家庭暴力案件后,将对施暴者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受害人依法给予保护和救护。如果超出民事范围,可根据受害人的要求,转到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依法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