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今起交通大整治 严查各类显见性交通违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0:1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机动车违章乱停、二轮摩托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章是困扰福州城区交通的顽疾。福州市公安局决定从今日开始至3月31日,在市区二环路等道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顿严格查纠各类显见性交通违章。 这次整顿的重点路段有:二环路(指连江路,金鸡山隧道,北环东路、中路、西路,西二环北路、中路、南路的环城道路)、五一路、五四路、温泉路、杨桥中路(二环路以
重点路口:二环路铜盘路口、杨桥路白马路口、汽车南站(东、南口)、火车站、新白湖亭路口。 重点查处:机动车、自行车、行人在路口闯红灯,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不按道行驶;各类车辆不按道行驶,特别是二轮摩托车、大型货车走快走道、逆行;各类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特别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车;客货车辆超载、机动车乱鸣喇叭、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乱鸣喇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章带人、走机动车道等违章现象。 福州市公安局要求,全市交巡警大队要统一行动,各分局每周3次夜间统一行动;并采取定点与流动、白天与夜间、现场查纠与流动拍摄、发违章通知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顿。 此次整治还将对二轮摩托车、非机动车的临时停放点进行检查,对不具备条件的临时停放点予以取缔。对整顿路段中的慢速车道喷写“大型汽车、摩托车道”字样或设置标志,指示摩托车、大型汽车按道行驶。 据悉,整顿期间对查纠的各种交通违章一律按上限处罚,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章及福州牌照的机动车乱鸣喇叭违章,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处理。此外,对违章者还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徐建峰/苏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