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月起预警灾害天气,市民15分钟内收到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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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1:0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据千龙网转引解放日报消息:3月1日起,《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正式实施。有了这张预警网络,当台风、暴雨、大雾等自然灾害突如其来时,中心气象台将及时发布用黄、红、黑标识的不同等级预警信号;并在15分钟内通过广播、电视告知市民,让市民面对“不测风云”也能从容自如。 上海是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地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是由气象台根据气
下月起,一旦中心气象台发布了预警信号,预警信号图标将始终显示在电视屏幕上,并依气象台的更新而更新,直至预警信号解除。为了让更多市民知晓天气变化,广播电台、电视台在首次播出气象预警信号一小时内,还将每30分钟再次完整准确地播发一次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由于台风、暴雨、大雾情况变化较快,在这三种预警信号存续期间,广播电台、电视台会每30分钟至少完整准确地重播一次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其它预警信号在每3小时重播一次。此外,市民也可以通过手机、969221气象信息电话等渠道收到相关信息。 作者:宋鹏霞 (来源:千龙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