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稿费"是否也是"欠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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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1:38 新华网 | |||||||||
岁末年初,大众媒体再次聚焦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于是,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不遗余力地为农民工追讨工资“鼓与呼”,并毫不客气地把一些建筑企业、商家、饭店等重点“欠薪大户”,列上“黑名单”予以曝光。 应该说,关心弱势群体,各媒体“言为民工”的义举当值褒扬。但有些媒体在唤醒“别家”社会良知的同时,似也应该“关照”一下自家的“帐房”——看看该给本报、本台通
这不禁使我想到,笔者于2003年初在山西一家杂志上刊发的文章,电话、信函催要稿费至今,仍无消息;而在北京某报发过的两幅照片和两篇消息,电话追要稿费至今3年有余,尚无分文汇来。 我想,媒体“拖欠稿费”亦是“欠薪”的一种。毕竟,在市场经济规则下运作的各种传媒,写稿者“供稿有偿”,媒体“用稿付费”自是“有法可依”,亦属天经地义之事。作为“明理诚信”的传媒机构,自应懂得“按劳付酬”的道理。况且而今各家正在积极地呼吁倡导“欠帐还钱”的社会氛围,偏自家却“该还不还”。媒体在稿费发付上的信誉缺失,一如如今一些企业“欠农民工工资”一样,同样也应该来“自查”、“自律”一下,如确有“愧欠”,就请“率先垂范”,赶在“年关”前及早了此“欠事。”(董江竹):(来源:新闻实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