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尚存八大问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1:57 华声报 | |||||||||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完成的《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3)》认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正在走向规范,但仍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八大基本性问题。 日前在上海开幕的“中国公司治理政策对话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向与会专家提交了这份报告。
胡汝银认为,由于目前中国上市公司大部分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刚刚起步,还存在八个方面的基本性问题。 首先是股权结构不合理,流通股比重非常低而且过于分散,非流通股过于集中导致“一股独大”,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通常为一家控股公司而非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比重过小。 其次,政府职能存在“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政企不分使得国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仍掌握在相关政府机构和官员的手中,政府利用行政手段超越出资者职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导致经营目标多元化。此外,还存在法律自我实施机制尚不健全,投资者诉诸司法救济仍存障碍;公司运作的内部人控制和关键人模式,导致出现偏离公司最佳利益而追求控制权私人收益的败德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以市场为基础的外部治理机制发育不全,难以发挥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由于缺乏对信息披露主体的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行政干预和资本市场缺乏足够的竞争,以及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实施机制,信息披露的实际质量难以保证;缺乏成熟的受托责任和社会文化;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足。 上证所还在报告中提出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十五项对策,包括实质性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上市公司股权全流通,改善司法救济与法律实施机制,强化股东权利和控股股东的法律责任,加快董事会改革,明确监事会职能,发展公司控制权市场,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债权人治理机制,促进经理人市场迅速成长,建立动态化、长期化的公司董事与高管人员报酬机制,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和自律组织的作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环境与实施机制,加大新闻媒体监督力度,建设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等。 上证所在报告中也肯定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改革取得的十大进展:政府角色获得重新定位,法律与监管环境持续改善,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现象得到抑制,董事会独立性和重要性增强,对新的激励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公司控制权市场起色明显,机构投资者规模迅速扩大,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得到关注,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作用上升,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和信息披露水平提高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来源/新华网,作者/潘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