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上市公司治理要强化对大股东约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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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1:57 华声报 | |||||||||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进一步强化控股股东的责任和义务,是监管机构今年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首要任务。 尚福林说,控股股东不得直接干预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和管理层的任命、经营决策以及日常的生产活动,更不得通过资产重组、不正当的关联交易、贷款担保、占用资金等手段损害其它股东的利益。除正常的经营性占用外,大股东应该全部归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近两年,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规范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但大股东影响其控股的上市公司经营的现象依旧很多,像ST春都因大股东及关联企业的资金占用而濒临退市,啤酒花因大股东操纵公司董事会而爆出财务漏洞等,都说明目前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据了解,国资委也将在今年建立惩戒制度,以解决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除了强化控股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尚福林还表示,今年将在上市公司中逐步探索建立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机制,并强化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法律责任。(来源/央视国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