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进入法律审核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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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2:52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成都2月26日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冯晓增日前在此间召开的全国财产保险工作会议上透露,由保监会起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进入法律审核程序,不久可望出台。
冯晓增介绍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保监会新近完成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起草工作。目前有关实施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式进入法律审核程序。 他表示,为确保这项全国性强制保险制度今年5月1日起顺利实施,同时又避免频繁调整车险条款和费率增加保险公司经营的难度,保监会计划今年上半年仅对目前车险费率进行适度调整,保持现行费率的基本稳定,下半年再根据市场和车险信息数据库建设进展情况,继续推进车险费率市场化的进程。 冯晓增还表示,责任保险是具有很强社会管理功能的险种,今年保监会将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卫生、建筑、公安等各类职业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