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菊集团副总用虚假发票平账 三罪并罚被判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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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8日01:4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郑经洲曾是白菊电器集团副总经理兼白菊物业管理中心经理,因多次用虚假发票平账,将物业中心的54万元营业利润占为己有,并多次行贿受贿。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白菊电器集团是隶属北京隆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最早生产家用洗衣机的厂家之一。市一中院查明,郑经洲多次指使白菊物业中心工作人员使用虚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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