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批捕案件大幅度下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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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8日09: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近年来,合肥市检察机关办理不批捕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01年度不批捕案件为204人;2002年度不批捕案件为53人,同比下降74%;2003年度不批捕案件为29人,同比下降45%。 不批捕案件大幅下降,是我市两级检察侦查监督部门抓住办案质量这一中心环节,正确把握批捕三个条件,依法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的
近几年,我市检察机关健全和完善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业务学习培训和重大、复杂案件讨论及请示汇报等制度。如合肥市院侦查监督处为指导办案,从多方面对全市案件进行全方位把关。对县、区院有争议、拿不准的请示案件,组织讨论或由专人书面审查,及时给予答复,特别是对一些典型案件、好的做法、经验,以检察业务通讯的形式编发给各单位并结合有关法规学习、交流,以指导促进办案,同时加强了备案审查工作,对县、区院报送的不批捕案件、自侦案件以及其他备案材料,由专人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我市深化刑检批捕工作改革,建立完备高效的侦查监督机制,促进了批捕案件的下降。我市公、检两家办案人员,充分利用召开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发侦查函、引导侦查以及将有关法律文书格式化、规范化等方式,将侦查监督工作向前延伸。检察机关经常与公安机关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交流、协调补充,达成共识,并利用发《补充侦查提纲》和《提供法庭意见书》,从批捕、起诉角度引导侦查部门收集证据,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案件质量大幅度提高。 检察机关正确把握批捕条件,严把批捕关。如包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案中,认真分析案情,对每一份材料,每一个证据都进行严格审查,既重视有罪证据也重视无罪证据,特别注重对那些案情变化大、证据间有矛盾的案件,仔细进行甄别,杜绝了错捕、漏捕现象的发生。 (张军) (来源:合肥晚报) | |||||||||